郑商所关于调整玻璃期货仓单仓储费标准的公告

来源:郑州商品交易所 发布:2022-02-24 14:23:08

〔2022〕10号

经研究决定,玻璃期货仓单仓储费标准由0.25元/吨 天调整为1.2元/吨 天,该调整自2023年3月第16个交易日起实施。

特此公告。

郑州商品交易所

2022年2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