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商所昨日发布公告称,近期,大商所调查审理了5起违规案件,决定对8名违规客户实施纪律处分。
其中,安阳市某某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在铁矿石I2110合约自成交影响合约价格,给予其警告和暂停开仓交易1个月的纪律处分;赖某某、刘某某在聚丙烯PP2110—P—9800合约上对敲转移资金,给予其警告的纪律处分;重庆百林达化工有限公司、青岛世平橡胶有限公司在生猪LH2109合约上约定交易影响合约价格,给予其通报批评,暂停开仓交易3个月的纪律处分;吴跃强在聚氯乙烯V2207、V2208和棕榈油P2208合约上对敲转移资金,给予其通报批评,暂停开仓交易6个月的纪律处分;朱一兵、石永梅在聚丙烯PP2111—P—7500等17个期权合约自成交转移资金,给予其通报批评,暂停开仓交易2个月的纪律处分。(齐宣)